时间: 2024-11-08 14:00:05 | 作者: 环亚体育全站APP
Izwe4kbYQWpzlfJq7xRYEHbcoW/QdAzEoFP+BiF3CzYDGGu14XaTBsUsIwRGJ5SCc686sLijjiuzE7RSglCG42MSzRTjOXxYm+8dTPFvpVndxvbqYCmHPZEhmHNA/cLjnb0xmKNBOv+h+J3jGLUqWqHX4iAf1TipY3hp8FRI2mo===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对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科通信”、“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1建立完整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保荐人已建立完整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规划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人已与盛科通信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违反法律法规事项公开发表相关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盛科通信未发生按有关法律法规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相关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有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详细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盛科通信及其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盛科通信业务情况,对盛科通信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盛科通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7督导上市公司成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盛科通信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完整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人对盛科通信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盛科通信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9督导上市公司成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督促盛科通信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公开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公开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人对盛科通信的信息公开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盛科通信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盛科通信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查,盛科通信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盛科通信未发生前述情况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已制定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具体的检查工作要求16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1、研发未达预期风险公司围绕市场需求,开展核心技术研发、新产品拓展、技术升级改造等工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公司对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如果在研发过程中关键技术未能突破、性能指标未达预期,或者研发出的产品未能得到市场认可,公司将面临前期的研发投入无法收回且难以实现预计效益的风险,并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研发人员不足或流失的风险集成电路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关键技术和人才是公司保持持续竞争优势的基础,随着技术研发的深入,技术创新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将会更加困难。
(四)经营风险1、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公司采用Fabless经营模式,专注于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销售环节,将晶圆制造及封装测试等生产环节外包予供应商进行。
若未来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恶化、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恶化、行业政策变更、行业竞争加剧、技术迭代更新而公司未能及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公司研发投入较大的新品未能受到市场认可而大量出货、上游原材料涨价或供应紧张、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在手订单无法按期执行等情况导致公司主要产品供需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并导致公司收入及经营业绩下滑。
3、存货金额较大且发生减值的风险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和发出商品。
2、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公司的芯片产品主要定位中高端产品线,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全面覆盖企业网络、运营商网络、数据中心网络和工业网络等应用领域,自主研发的以太网交换芯片已进入新华三、锐捷网络、迈普技术等国内主流网络设备商的供应链,以公司芯片为核心生产的以太网交换设备已在国内主要运营商以及金融、政府、交通、能源等各大行业网络实现规模应用,因此公司业务发展不可避免会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如果宏观经济形势不及预期或公司下游细分市场出现较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上半年2023年上半年增减变动(%)营业收入53,219.6064,335.74-17.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88.713,545.80-260.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013.792,865.23-379.6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11.4218,174.48-119.87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6月末2023年6月末增减变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2,847.81236,902.53-1.71总资产297,509.31314,490.32-5.40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上半年2023年上半年增减变动(%)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0.10-240.00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40.10-240.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0.08-350.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19.18减少11.59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3.407.42减少10.82个百分点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上半年2023年上半年增减变动(%)产收益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2.1120.03增加22.08个百分点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219.60万元,同比下降17.28%,环比2023年下半年增长35.06%。
2024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5,688.71万元、-8,013.79万元,净利润同比下降260.44%,扣非后净利润同比下降379.69%,除受前述2023年上半年异常波动因素影响外,另一关键因素系为响应下游客户对公司提升产品性能及规格丰富度要求,抓住当下国产化、集成电路和网络通信行业发展趋势带来的机会,加大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扩充研发团队,致使利润表现承压。
在特性设计上,依托于公司的核心技术积累、对市场需求的充分理解和对趋势的良好判断,针对企业网络、运营商网络、数据中心网络和工业网络关键需求进行大量优化,公司在FlexE、可编程隧道、OAM/APS引擎等特性方面具备领先性。
在高端产品方面,公司面向大规模数据中心和云服务需求,最大端口速率达到800G、交换容量为12.8Tbps及25.6Tbps的高端旗舰芯片已向客户送样,交换容量和端口速率等性能将达到国际竞品水平;规模量产的产品中TsingMa.MX产品具备2.4Tbps转发能力,支持国内运营商面向新一代通信技术提出的FlexE切片网络技术和G-SRv6技术。
公司积极组织参与新一代通信技术、边缘计算和下一代网络和数据中心的标准化工作,参与起草制定行业规范标准、技术白皮书,公司为国内首个开放虚拟化联盟(OVA)成员,亦为OCP(OpenComputeProject)、国内开放数据中心委员会(ODCC)以及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CCSA)的网络组成员。
此外,公司通过整体解决方案和定制化服务,为客户解决特殊场景以太网交换芯片需求,在最终用户群体赢取口碑、培养市场,从而影响网络设备商开发基于公司芯片的产品,构建全产业链竞争力。
相对于博通、美满、瑞昱等境外竞争对手,公司一方面坚持立足中国,符合芯片供应链国产替代的行业趋势;另一方面,国内在部分新兴网络通信领域与国际技术路线不同,公司更为贴近、了解本土市场,能够深度理解客户需求并快速响应,予以充分的服务支持,以本地化的支持和服务来吸引客户和提高客户粘性,稳步占据供应链的关键位置;此外,公司与本土网络设备商在企业文化、市场理念和售后服务等方面更能相互认同,业务合作通畅、高效,形成了密切且相互依存的产业生态链。
2024年上半年新增知识产权情况具体如下:项目本期新增累计数量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发明专利70251,188453实用新型专利0000外观设计专利0000软件著作权11138138其他054232合计71311,368623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公开披露一致不适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合计金额2023年9月8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202,285.00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1,863.42募集资金净额200,421.58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金额19,499.93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18,436.03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8,000.00减: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55,000.00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955.32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活期存款余额50,440.94截至2024年6月30日现金管理余额55,000.00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105,440.94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2024年6月30日余额监管类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0330036.85三方监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57,216.23三方监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0671222,045.72三方监管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357.62三方监管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干将路支行98608.03三方监管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山北路支行329.84三方监管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鸡湖支行8026274.59三方监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242.06三方监管合计-50,440.94-截至2024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情况列示如下:单位:万元存放银行产品类型起息日到期日余额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2024/6/172024/9/232,400.00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结构性存款2024/6/172024/9/252,600.0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山北路支行结构性存款2023/12/222024/7/110,000.0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鸡湖支行结构性存款2024/6/242024/9/2620,000.0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干将路支行结构性存款2024/7/12024/9/3020,000.00合计55,000.00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上述主要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序号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1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8,717.2321.262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3,039.977.413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604.691.47合计12,361.8930.15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现任及在本报告出具前离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含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获配的股份)的持股情况如下:序号姓名职务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1吕宝利董事长--2SUNJIANYONG(孙剑勇)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1,059.793ZHENGXIAOYANG(郑晓阳)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974.594刘澄伟董事--5朱枝勇董事--6杨璐董事--7谢俊元独立董事--8杨爱义独立董事--9应展宇独立董事--10阮英轶监事--11邹非监事--12胡艳华监事-14.2813陈凛副总经理-278.7814王国华副总经理、财务总监-84.8415许俊副总经理-150.6316王峰副总经理-105.8117成伟副总经理-73.8918翟留镜董事会秘书-29.5919方鸣(离任)董事--20张帅(离任)董事--21GUTAO(古陶)(离任)副总经理-276.0022王宁(离任)副总经理-133.57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上述主要股东及现任及在本报告出具前离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具体如下:序号姓名职务持有中金盛科1号份额的比例1SUNJIANYONG(孙剑勇)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1.43%2ZHENGXIAOYANG(郑晓阳)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1.91%3陈凛副总经理4.78%4王国华副总经理、财务总监4.78%5许俊副总经理0.96%6王峰副总经理1.15%7翟留镜董事会秘书2.87%8王宁(离任)副总经理4.78%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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